他們的肉體,因恐懼而緊縮,因痛楚而退縮,因絕望而屈服。

 

 

 

很喜歡上面的那句話,它寫在書本的封面上。

 

無名偵訊師,作者馬克˙艾倫˙史密斯是一名電視節目及紀錄片製作人兼編劇。

 

本書是他的第一本小說。他的靈感來自於他參與調查的節目內容 :

 

在巴拉圭一個遭受殘暴刑求的17歲青少年。還有養父虐待養女麗莎˙史坦伯格的事件,那小女孩僅有六歲。

 

史密斯對孩童及愛虐者的持續關注,讓他決定以小說的形式,讓更多讀者可以看見、注意到這個議題。

 

 

 

蓋格(Geiger)是本書的主角,他沒有名字,蓋格也是他自己取的,他是職業的偵訊師。

 

並不是一般我們在電視節目上常看見的,使用鞭子、指甲剪各種詭異的刑具來刑求的那種偵訊師。

 

他的書裡,為了使被刑求者,他稱之為瓊斯(Jones),說出以謊言所包裹的真相,他會先調查瓊斯的身分背景,研究瓊斯是個什麼樣的人。

 

(每個瓊斯都是不一樣的人,但不排除會不會有人重複當上瓊斯­)

 

他在乎注視的東西是什麼,他可能為了什麼而被迫做出妥協,他最可能害怕的東西是什麼,他最可能因什麼而感到恐懼。

 

每一項關於瓊斯的情報,越詳細越好,都會影響蓋格接下來會以什麼樣的方式來逼迫他說出真相。

 

可能是在耳旁近距離的巨大聲響,可能是被綁在椅子上、蒙著眼睛原地繞圈,可能是使用蓋格特別尋找的噴霧劑,一噴下去只會覺得涼涼的,而且在一定時間內,該部位不會再有其他的感覺這樣。

 

蓋格的刑求方式,比較偏向以精神方面的壓力為主,偶爾佐以身體上的傷害,讓瓊斯感到疼痛。而且從來沒有瓊斯在他手下死去。

 

他有他一系列的刑求方式,他有一系列為各個瓊斯所建立的檔案。

 

但他有一個原則,他絕對不對孩童下手。

 

 

 

很不巧的,艾斯拉,一個12歲的小男孩,正好成了蓋格在漫長十幾年的偵訊生涯的第一個孩子。

 

蓋格是一個原則、有自制力的人,生活也是一板一眼的那種。

 

但當他看見坐在自家專業刑求室椅子上的,是一名小男孩時,他變的不像平時的蓋格,他不受控制,他毆打委託人,然後帶著男孩逃跑,也拉起了本書的主要一幕。

 

 

 

書中,除了主要的兩位主角外,還有蓋格的工作夥伴哈利,哈利患有精神疾病的妹妹。反派角色的,霍爾、雷、米契,幫蓋格創業的卡密尼,蓋格的競爭對手達爾頓,艾斯拉的父母,可以一字不漏的背出書本段落的曼茲先生,他們的後續及經歷過的事情都同樣值得關注。

 

 

 

故事中對刑求室的描寫,蓋格自己建造的家,最後大結局打鬥的岸邊場景。還有最後一幕。

 

最後一幕裡,失蹤六個星期的蓋格,出現在他自己建造、而後遭到爆破的家的廢墟前,他悄若無聲的來,抱起常在他家出沒叫做貓的貓,一如既往的、把貓放在牠最喜歡待的肩膀上,然後離去。

 

作者幫主角蓋格開了op,還開出這op獨樹一幟的優雅,一個專屬蓋格的個人風格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若要總結一句的話,他實在超帥的!o(一︿一+)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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